113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所新生、學士班新生(含今年度轉學生及大一休學復學生)註冊通知
說明:
一、學生應於開學前繳交費用並辦理各項註冊手續,逾期未繳費者,除具函經核准緩期註冊或請准休學者外,即撤銷入學資格。
二、辦理延緩註冊或各項註冊資料繳交不齊全者,最晚於開學兩週內完成註冊程序,否則應予退學。
三、休、退學退費標準:9月9日(含)之前申請休、退學者,全額退費(團體保險費除外)。9月10日至10月18日期間申請者,退費2/3;10月21日至11月29日期間申請者,退費1/3;12月2日(含)以後申請者,所繳各費不予退還。大一新生依校曆所定日期辦理退費。
四、另研究所新生(本地生)繳交學雜費截止日為8月22日,俾利各系所辦理備取作業。
五、其他詳細說明請參考附件,或至註冊組網頁下方「新生專區」中查詢。